为弘扬正气,防范和打击偷盗公司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川投峨铁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和财产安全,近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下发了《川投峨铁公司举报和防范物资偷盗奖励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奖励对象、奖励范围、对举报等协助支持防盗有功行为的奖励标准、各二级单位和武装保卫处打击偷盗公司物资有功行为的奖励标准、防范工作成效突出的年度奖励标准、奖励审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川投峨铁公司要求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树立“维护企业利益为荣,盗窃企业财物可耻”的思想,讲正气,树正气,爱厂爱岗,坚决同不法分子作斗争,共同保护好公司的财产,维护好职工的利益,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