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发电公司把抓好燃煤管理作为经营工作的突破口,积极组织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通过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建议,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加强执行力,建立了有效的燃煤管理内控机制,使公司燃煤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针对燃煤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川南发电公司以效能监察为切入点,推进燃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一是找准效能监察重点,明确监察步骤方法。在有关公司领导的督导下,结合公司燃煤管理的现状,在反复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燃煤质检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制定了《燃煤质检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监察内容、范围、方法、要求和切入点,并结合效能监察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燃煤质检效能监察会议,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燃煤管理流程。该公司燃煤质检管理部门组织对现有燃煤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全面的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燃煤管理的职责、权限及程序,共计修订完善涉及入厂煤现场质量、采样、制样、化验操作、计量和设备的管理标准规程等11项,并将这些标准汇编成册供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学习、遵照执行。三是改进燃煤采、制、化工作,规范履职行为。结合分析查找和实际执行中反映出的煤炭采、制、化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制定相应措施,特别是注重工作程序的细节改进,如增加了制样班在制样前必须清点样桶中票据数量的程序,这一程序看似微小,且能有效检查和防止采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煤样装错样桶的情况。又如,启用了煤车登记三联单,入厂煤的采样、过磅、卸车以公司开据的煤车登记三联单为准,防止了运送煤人员偷换运煤单据以次充好的行为。在整个煤炭采、制、化过程中共实施近12项改进措施,有力促进了燃煤基础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燃煤供给质量。首先,在完善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将燃煤管理的职能、职责在岗位设置上进行优化,实现了燃煤采购、入厂验收及采样、制样、化验、煤质监督等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形成了相对独立、相互监督、彼此制约的有效制衡机制。其次,加强过程监督,突出重点检查。审计监察部煤质监督小组的专职监督人员分班实行24小时跟班监督检查,并保证在煤炭的采、制、化的关键环节,必须有监督人员在现场见证。如规定煤样的缩分、送检等过程必须要有2人以上,其中1人必须是专职监督人员。同时,实行燃煤质量目标考核,制定了《工资与入厂入炉煤热值差挂钩考核管理办法》,将燃煤质检和监察人员的工资与入厂入炉煤热值差挂钩,调动其对煤质监控的积极性。
通过开展燃煤效能监察工作,有效促进了燃煤管理水平的提高,入炉入厂煤热值差得到较好控制,在保证机组发电用煤数量的同时,促进了煤质提高和燃料成本降低。亦使得该公司上下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越来越强。(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