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川南发电公司收到省经委《关于2009年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经电力〔2009〕255号)文件,通知中明确对我公司2009年的发电情况给予3289万元的补偿。
该经济补偿是针对全川统调并网电厂在2009年发电生产中合同电量的实际利用小时数来确定的,即如果电厂全年的合同电量对应的机组利用小时数未达到全网水、火电分别的平均水平,按与平均水平的差距时间乘以装机容量即为该电厂的欠发电量,省经委按每度电6分钱给予补偿,超过平均水平的作相应扣减。其中,各电厂所签订的直供电量不在合同电量的计算之列,即该电厂的全年合同电量为实际发电量扣除直供电量之后的电量。
2009年,川南发电公司努力开展电力营销工作,把加大直供电量作为了增加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的突破口。在上半年直供电政策对发电企业,特别是火电企业欠公平的情况下,公司率先与用电大户签订了直供电合同。在中国有限公司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公司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泸州、宜宾、自贡、乐山、广元等地,主动与潜在大用户进行联系,上门提供直供电服务。1-4月,公司共签定了135750万KW.h的直供电量合同。9月底,省经委关于电量补贴的政策出台,10月,新一轮火电厂直供电量的合同开始签订,各火电企业纷纷开始了市场抢占。公司在上半年已经取得了较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再次提前制定直供电的营销方案并主动上门服务,签定了11、12月23470万KW.h的直供电量合同。全年公司共签定了159220万KW.h的直供电量,在川内各火电企业中占据了第一的位置。截至12月22日,川南发电公司2009年已累计发电475274万KW.h,预计全年可发电49亿KW.h,实际发电量及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在川内火电企业中名列前茅。由于直供电量份额较大,公司不仅免于扣减超平均水平发电量的利润,而且获得了不足平均水平的差额补贴,使川南发电公司顺利完成了中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一举扭亏为盈。(陈文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