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标准根据国务院令第344号《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川南发电公司出台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标准》,对化学危险品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过程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明确了化学危险药品使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标准中受管理的化学品包括燃易爆品、可燃品,腐蚀性化学品,氧化剂,有毒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五类,并标明了化学品的各类名称。标准要求,加强对各种化学品的监督和检查,各化学保管部门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每半年要组织对各化学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以确保存放完好,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反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相关安全文明生产考核规定处理。(干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