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投峨铁公司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峨铁公司领导、安委会成员、生产分厂行政一把手和分管生产的领导、辅助单位行政一把手及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共计37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峨铁公司总经理、安委会主任穆婷云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她说,《解释》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违纪行为如何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归纳概括了10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纪行为和30种具体表现形式,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法规依据;《规定》是经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这是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项重大举措。这部规章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穆总在会上结合公司实际,对近期认真学习贯彻《解释》精神,扎实开展《规定》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层层传达,层层落实,做到人人学习,不留空挡,使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明白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尽到各自的职责;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既符合国家规定,又符合公司实际,形成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要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方案,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和目标,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级体系,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