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香炉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波私分土地征用补偿费等问题。陈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违规提取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9万余元并私分,其个人分得4万余元。同时,陈波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1万余元土地征用补偿费据为己有。陈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被追缴。
2.宁南县景星乡梓油村党支部原书记钟选勇挪用蚕农补助资金问题。钟选勇利用兼任绿园蚕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职务便利,挪用合作社补助资金2.6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事发后其主动退回所挪资金。钟选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